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GZ-25-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成交人广东龙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09月08日书面提交了《放弃成交资格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成交供应商:广东龙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杭州微智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