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3000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3000334),经采购人确认,为各投标人更好的响应投标,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评分因素

原公告

更正后

种植基地面积及土壤、水源检测情况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自有种养殖基地、租用种养植基地或合作种养殖基地面积:

1)1000亩或以上,得30%;

2)600-1000(不含)亩,得20%;

3)600(不含)亩以下,得10%;

4)无种植基地不得分。

2. 种殖基地土壤检测报告,优质得30%,良好得20%,合格得10%,其他情况不得分。

3. 种殖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优质得30%,良好得20%,合格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4.具有无公害合作基地合作订单,有则得10%,否则不得分。

以上4项合计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1.提供自由土地证明材料、自有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种养殖基地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项或无法判定不得分。

2.种植基地土壤、水源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自有种养殖基地或租用种养植基地或合作种养殖基地面积:

1)1000亩或以上,得30%;

2)600-1000(不含)亩,得20%;

3)600(不含)亩以下,得10%;

4)无种植基地不得分。

2.提供种殖基地土壤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的,得30%。

3.提供种植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的,得30%

4.具有无公害合作基地合作订单,有则得10%,否则不得分。

以上4项合计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1.提供自由土地证明材料或自有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种养殖基地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项或无法判定不得分。

2.种植基地土壤、水源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配送场所面积

(一)评审内容 

配送场所面积:

1.配送场所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得100%

2.配送场所面积在3000(含)-5000平方米(不含)得70%;

3.配送场所面积在2000(含)-3000平方米(不含)得40%;

4.配送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必须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内容需包含配送场所面积)扫描件,无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一)评审内容 

配送场所面积:

1.配送场所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得100%

2.配送场所面积在3000(含)-5000平方米(不含)得70%;

3.配送场所面积在2000(含)-3000平方米(不含)得40%;

4..配送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得10%

(二)评审依据: 

必须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内容需包含配送场所面积)扫描件,无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冷库面积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配送点自有冷库和保鲜库:

1.冷库面积1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得100%;             2.500(含)-1000(不含)平方米的得60%;             3.300(含)-500(不含)平方米的得30%;              4.3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提供冷库正门及内景照片、冷库和保鲜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配送点(自有或租赁)冷库和保鲜库:

1.冷库面积1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得100%;

2.500(含)-1000(不含)平方米的得60%;

3.300(含)-500(不含)平方米的得30%;

4.300平方米以下得10%。

(二)评审依据:

提供冷库正门及内景照片。如为自有,提供冷库和保鲜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人(或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报价要求

0.70<投标折扣率≤1.00

0<投标折扣率≤1.00

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已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请已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务必重新下载本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http://szzfc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hongyuanzb.com)。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同惠路289号2栋光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赵先生 0755-88212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景龙建设路大为商务时空E栋1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子琪

电 话:0755-21079727

电子邮箱zhongyuanzb@163.com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