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受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YGZ-25-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境质量分析实验室及自动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0.00万元

四、项目属性:货物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包1(过滤膜自动更换装置):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限价

(万元)

总价限价

(万元)

备注

1

过滤膜自动更换装置

1(套)

10

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2、本项目报价包括货物出厂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包括装卸车费)、安装费、水电费(含临电)、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签订合同后总价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3、采购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响应供应商须对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得缺漏。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过滤膜自动更换装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过滤膜自动更换装置):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4)已成功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文件获取方式:邮寄或网购

1.1 邮寄或网购:邮购或网购磋商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购邮箱(E-mail:zyzb_gz@163.com),邮购须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登记。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联系电话:020-83525673)。

2、购买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2)单位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账号:44050186320100003838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1日14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 1 号广州商务中心 A 栋 A118

十、磋商时间:2025年09月01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 1 号广州商务中心 A 栋 A118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人:练工

电话:020- 3266211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 1 号广州商务中心 A 栋 A118

联系人:董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25673

邮编:510623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