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Z-24-044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1项

74万元

2.采购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已成功获得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或网购:1.现场购买:供应商须携带以下相关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1.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邮寄或网购:邮购或网购招标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购邮箱(E-mail:zyzb_gz@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邮购须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联系电话:020-83525673)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羊城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联系方式:季老师 020-89119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

联系方式:董先生、周小姐 020-83525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周小姐

电 话:020-8352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