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6371

项目名称: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3,19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33,1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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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中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存在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任意一种方式均可):1)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分包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中不少于40%的货物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即所投产品总价格中不少于40%的产品须由中小企业制造),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金额,占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金额比例须不低于70%(即所投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中不少于70%的产品须由小微企业制造)【提供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和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根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形视同为中小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情形的,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代替《中小企业声明函》:1)若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特警支队警械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联系方式:0769-23088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自立

电  话:0769-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